2006年5月2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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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版:世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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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治毛病 美女变劫匪
陈春萍 徐翌高
美少妇为治病竟去抢劫。最近,永康市法院判处陈永红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1000元,附带赔偿受害人医疗费、误工费1768元。
因身患肾结石、卵巢肿瘤病症,陈永红急需一笔可观的医药费。她与丈夫张继生(在逃)商量后,准备了抢劫工具,采用掐脖子、殴打、捆绑、菜刀砍等暴力手段,将房东夫妇打伤,抢得1450余元现金。